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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本校102學年度財產盤點,奉核於民國103年3月17日開始實施,請 查照。

發佈日期:2014-03-12

發佈單位:保管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書函
承辦人:王貞云
分機號碼:6075
受文者:全校各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03月12日
發文字號:朝陽總(保)字第0103000002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財盤封面.doc;財產盤點彙總表.xls
主旨:本校102學年度財產盤點,奉核於民國103年3月17日開始實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財產盤點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盤點屬年度定期盤點,為配合103年度科技校院校務評鑑,本次作業時程將延
長,實施期間自民國103年3月17日起至8月15日止。
三、本次盤點作業程序及實施方式援例分為二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自民國103年3日17日至5月30日止,請各單位先行完成內部盤點。
(二)第二階段實施日期自民國103年6月3日至8月15日止,由行政單位及教學單位各抽出5個單位進行設備全面複盤,抽籤日期訂於5月20日,教學單位由各院院長,行政單位則由總務長負責抽出。全盤單位以外其餘單位採抽點方式複驗盤點。
四、請各單位財產經管人於實施日起至學校總務會計平台之財產管理系統財產及非消耗品預盤作業列印「財產盤點表」及「非消耗品盤點表」(累計至103年2月28日止)及相關表單逐項填寫,並於民國103年5月30日前送回保管組彙總憑辦。
五、財產盤點重點:
(一)各單位初盤:
1、帳物相符。
2、財產條碼粘貼正確。
3、放置位置、保管人與條碼清冊相符。
(二)複盤:
1、帳物相符。
2、財產條碼粘貼正確。
3、放置位置、保管人與條碼清冊相符。
4、設備之使用、管理與保養狀況。
(三)現況與條碼不符須修正者,於初盤結束前即向保管組重新列印條 碼。
六、本處於盤點結束後將依各單位初盤情形及財產管理之良窳檢討陳請議獎(懲)。

正本:本校全校各單位
副本:總務處保管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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