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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通告 - 本校101學年度第1次「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及「液晶螢幕」統一採購規格及價格,公告週知。發佈日期:2012-08-22 發佈單位:採購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通告承 辦 人:呂茂亨 分機號碼:610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8月22日 發文字號:總(採)字第0000000002號 主旨:本校101學年度第1次「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及「液晶螢幕」統一採購規格及價格,公告週知。 說明: 一、依本校採購辦法第5條第7款及資訊軟硬體審委員會會議規定辦理。 二、各單位如需編列「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及「液晶螢幕」預算,請依本校總務處採購組公告之統一採購之規格及價格編列。 三、如因特殊需求需編列其它等級之電腦或加購週邊設備時,仍須以專案簽呈方式辦理。 四、統一採購「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及「液晶螢幕」之規格及價格,請至本校「e-service」→「教職員資訊系統」→輸入「人事編號」及「密碼」→「行政資訊」→「統購價目資訊」→「統購電腦決標價公告」,即可下載檔案。 五、執行期限配合共同供應契約開標公告時程。 六、依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經費,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者,適用政府採購法,故有關電腦統一採購應向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進行採購,其附加採購項目達新台幣10萬元以上者,依政府採購法第23條及第22條第4項,考量相容性及後續維修,向原採購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 七、如有未盡明瞭之處,請逕洽總務處採購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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