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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領發作業程序發佈日期:2012-02-01 發佈單位:事務組 朝陽科技大學郵件領發作業程序壹、教職員部分 一、 普通信件(含限時信、印刷品): 由事務組依據收信人之服務單位逕行投入設於總務處之信箱,而後由各單位自行派員取回。 二、 掛號、包裹: 由事務組以電子郵件通知收件人服務單位,而後由收件人親自領取或委請他人代為領取。領取時須辦理簽收手續。 三、 快遞或貨運物件: 以電話通知收件人服務單位,由收件人親自領取或委請他人至事務組代為領取。領取時須辦理簽收手續。 四、 請告知對方於寄件時加註收件人的服務單位,以利分信。 五、 寄件時,務必填寫寄件人服務單位,預防被退件時,得以及時處理。 貳、學生部分 一、普通信件(含限時信、印刷品): (一) 註明系所年級之信件:由事務組依據收件人就讀之系所投入設於總務處之信箱,而後由各系所派員取回並轉知學生至系所辦公室領取。 (二) 註明學生宿舍寢室號碼之信件: 統一由宿舍指導室自行派員至事務組領取,而後再行分發至收件人之寢室信箱。 (三) 未註明系所年級或寢室號碼之信件: 一律由事務組投入學生會信箱,由學生會自行派員取回,而後由學生自行至學生會查詢。 二、掛號、包裹: (一)由事務組以電子郵件通知系所辦公室,而後由系所辦公室轉知學生,收件人於接到通知後持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親自至文書組領取。 (二)未註明系所年級或寢室號碼之掛號、包裹等郵件,由事務組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中,由學生自行上網查看,並親持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按上述時間至事務組領取。 三、快遞或貨運物件: 由事務組以電話通知收件人就讀之系所辦公室轉知由收件人,收件人於接到通知後持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親至事務組領取。 附註:僅註明收件人係屬進修部但未註明就讀系所之各種掛號物件,由事務組以電子郵件通知進修部,由進修部代為領回並轉知學生至進修部辦公室領取。 參、逾期掛號、包裹、快遞或貨運物件: 由事務組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中,自公布招領日起半個月,若無人領取,將以查無此人,將原件退回寄件人。 肆、無法查知收件人服務單位或就讀系所之各種信件、包裹與貨物: 由事務組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中,自公布招領日起半個月,若無人領取,將以查無此人,將原件退回寄件人。 伍、無法查知寄件人服務單位或就讀系所之退件: 由事務組公告於學校網站最新消息中,自公布招領日起半個月,若無人領取,由總務處逕行處理。 陸、領取掛號、包裹等郵件之時間: 開學期間週一~週五:上午8:00—12:00;中午12:00—13:00;下午1:30—5:00 寒暑假學校上班期間:在學校規定之上班時段內領取。 寒暑假期間政府機關正常上班但學校不上班之放假日:上午10:30—12:30 柒、掛號、包裹等郵件之查詢: 教職員:進入本校教職員資訊系統查詢-後端管理-郵件管理-掛號信件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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