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
98學年度寒假期間維護校園安全加強措施實施要點發佈日期:2010-01-18 發佈單位:總務長室 朝陽科技大學主旨:98學年度寒假期間維護校園安全加強措施實施要點 說明:本學年度寒假自民國99年1月19(星期二)起至民國99年2月19(星期五)止,此期間為維護校園安全所採行之各項措施如下: 一、校園巡邏 (一)寒假期間,由天威公司保全人員擔任巡查人員,每小時巡查定點巡查IC點地區、各棟大樓死角、實驗室及後山校區,遇狀況隨時反映處理, 並記錄備查。 (二)年假期間民國99年2月13日至2月18日(除夕至初五)計6天,行政大樓服務台由保全組長擔任執勤。 二、門禁管制 (一)全校教職員生,在寒假期間進出校門,應憑車輛停車證或服務證接受大門保全人員辨識後,始可進入。 (二)校外人士,若因洽公、訪友或其他原因需進入校園,當事(承辦)人應先向大門保全人員申請登記並辦證後,方可進入。 (三)除行政大樓外,其他各棟大樓於管制時段,請憑校園IC卡感應進出,進出時請務必隨手關門。 (四)寒假期間全校各棟大樓門禁管制做法如下: 1.行政人員上班期間: 每日07:30-17:30時開放,17:30-07:30時(次日)實施管制。 2.年假期間(含例假日),全天候管制。 (五)各單位於年假期間,離開辦公室前,務須檢查確認門窗、水電、瓦斯均已關妥並安全無慮。 三、工地安全 (一)寒假期間校園內尚需施作之工程:用電用水監控系統第三期工程(研究室數位電錶安裝)。 (二)安全防護措施 1、各項工程施工期間,要求包商做好各種安全措施,並懸掛警告牌。請協助宣導,要求貴單位師生遠離工地,以免發生危險。 2、要求廠商於施工後將物料堆放一起,並用適當標誌加以警示,減少事故發生。 3、寒假期間管理大樓及設計大樓機械停車設備將予以斷電,僅提供平面車位使用,以防止因操作不當造成意外。 四、寒假期間如有緊急事故需處理與反映,由行政大樓值日同仁或保全人員受理,再依本校校安中心「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通報系統」反映處置。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規定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