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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通知 - 重申本校使用冷氣注意事項,如說明,請查照。發佈日期:2010-06-02 發佈單位:保管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通知承辦人:王貞云 分機號碼:6075 受文者:本校各一、二級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0月02日 發文字號:朝陽總(保)字第0980000022號 附件: 主旨:重申本校使用冷氣注意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各辦公室、教授研究室、專業教室、普通教室使用冷氣設備,請關閉門窗(含氣窗),避免冷氣外洩或熱氣入內,並輔以吊扇,以提升冷房效果,節約能源。 二、 進入教室使用冷氣3-5分鐘後,應將風速調整至低速,以免產生噪音,影響上課。 三、 開學以來因天氣溫度常處高溫,全校用電量暴增,超過本校契約容量,致學校用電輪流卸載管制,惟每次卸載時僅管制該空間內半數冷氣機,且時間僅3-5分鐘。 四、 各空間冷氣機濾網,應至少每月清洗一次,可提升冷氣效能。 五、 各單位所屬空間(含辦公室及專業教室)冷氣故障,可委由保管組通知廠商維修,或各單位逕自招商修護,惟所需維修費用均由各單位支付。 六、 普通教室冷氣機有異常,請直接通知各教具室工讀生或電知保管組,分機6072-6076。 正本:本校各一、二級單位 副本: 本校保管組 朝陽科技大學總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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