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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配合本校「預算請購系統」作業規定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09-01-08

發佈單位:採購組

附件下載: 下載 1-1_6.doc 下載1-1_6.doc

一、需求規格書、獨家議價理由單、 限制性招標申請書或國外直接採購財物議價紀錄表,請在「預算請購系統」中以「線上填單」方式填寫。

二、因「線上填單」的各項表單,如有填寫不完全或錯誤,無法在「申請人」以外的簽核單位代為修正,只能退回原單位之「申請人」作修正再送件,為避免簽核往返的時間延誤,下列為「申請人」填寫各項表單注意事項:

1.需求規格書如有多項物品,請以「新增」方式,一項物品填寫一份需求規格書,若有五項物品即新增五份需求規格書。

2.需求規格書填寫規格及規範時,請依政府採購法第26條規定辦理,不得限制競爭,例如請勿填寫廠牌、型號及重量等。

3.獨家議價理由單,請務必填寫物品名稱、適用法條及勾選適用法條,如需附有證明文件,請將證明文件以「附件」方式上傳。

4.國外直接採購財物議價紀錄表,請詳填相關資料,以利進口及結匯。
三、同時符合以下二項規定者,請以線上填單方式填寫「限制性招標申請書」。

1.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定:「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適用本法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

2.辦理公告金額(100萬)以上之採購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之情形之一者。
四、請購單位向廠商詢價之「報價單」,請務必註明廠商之「統一編號」及所報價物品之廠牌及型號,如屬「訂製品」就註明「訂製品」,並請將報價單以「附件」方式上傳。
五、為利對本校服務之廠商作查核評量,即日起對本校服務之廠商作查核評量,請上「預算請購系統」中填寫「廠商服務評量」:
請購單位可由以下任何一個方式填寫並列印表單,在物品交貨驗收完畢,列印驗收單的同時一併送至總務處採購單位:

1.預算請購系統→電子表單→驗收單維護→填寫廠商服務評量(線上填寫方式)→列印送採購單位

2.預算請購系統→電子表單→驗收單維護→列印「廠商服務評量」表單(採人工填寫方式)送採購單位

3.預算請購系統→電子表單→廠商服務評量(線上填寫方式)→列印送採購單位
六、請購單位務必將線上簽核「核准」請購案之下列表單,列印後送至「採購單位」辦理採購後續事宜:
1.各項經費動支單申請表
2.需求規格書
3.「獨家議價理由單」或「限制性招標申請書」或「國外直接採購財物議價紀錄表」(有符合規定者)
4.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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