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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與答  
 

發佈日期:2016-08-23

發佈單位:保管組


【場所借用及大型掛報問題】 - 借用場地及大型掛報,是否有該注意之處?


借用場地及大型掛有下列注意事項:
1.各單位借用場地,應考量參加人數、會議性質再提出申請適當的場地。
2.行政大樓各會議廳,為重要會議及貴賓接待場所,若非此用途,請借用其他會議場所。
3.各會議場所嚴禁菸火、攜入寵物;禮堂、波錠廳、天生廳、時選廳、E-103及E-520,不得攜入白開水以外之飲料及食物。
4.借用單位如須張貼海報,請使用本校公布欄或借用告示牌,不得將海報用雙面膠張貼於會議場所之牆壁、天花板;並禁止變動原有設備及擅接或改變電源線路,亦不得超載使用電器設備。如需變更現有布置,應取得相關管理單位同意。
5.懸掛大型掛報時,為求校園統一美觀,請借用單位依規定中掛報之尺寸製作,掛報並使用繩索固定於掛勾上,勿使用保特瓶及膠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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