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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與答  
 

發佈日期:2016-08-23

發佈單位:保管組


【場地借用問題】 - 想辦活動借用場地,要如何辦理場地借用手續?


各單位借用場地,請依下列手續辦理。
1.應先確認活動參加人數及舉辦日期,擬定活動企劃書。
2.上保管組網站https://admin.cyut.edu.tw/room/pk5.asp。
查詢欲借用之場所及時間,場地借用情形。
3.學生社團借用各場所時,日間部須先經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審核,進修部則須經學務處就修服務組審核後,場地借用單之承辦人欄應由課外組承辦人員簽章,並於活動1週前送至保管組辦理場地借用事宜。
4.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借用各場所,填寫場地借用申請單時,承辦人應由助教、教師簽章,不得由學生自行簽章,以釐清責任。
5.場地尚未獲得核准借用前,請勿自行發送會議通知或海報,避免造成場地調度上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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